802.16 IP Telephony Lab會議紀錄 時間:100年03月02日19:00 地點:暨南大學科三館413教室 主講人:李書丞 紀錄:王惟綸 出席者:吳坤熹、王惟綸、陳麗雯、張豈嘉、葉俊克、呂冠達、呂佳紋、鍾揮雄、邱翰銓、李書丞、陳伯岡、王雅玲、方湘婷、徐定玲、王俊祺 會議主題:專利權的介紹與檢索 會議內容: 1.專利權種類 2.專利權檢索 3.專利權佈局 Q1:什麼是自然法則?(佳紋) Ans:自然法則就是不依賴人的技術,不管誰來執行都可以成功。若是需經由訓練過的人才可成功執行,則非自然法則。(老師) Q2:若有想法在conference上發表,一年後想起要申請專利卻無法申請,因為想法已經公佈為人所知,該怎麼辦?(老師) Ans:最好在自己的法想公佈以前提出申請。(書丞) Q3:新穎性及進步性的部分要提出例子說明較清楚。(老師建議) Ans:新穎性代表之前無人提出過,進步性代表東西有比較好。例如發明八角型的輪胎則有新穎性,但不見得有進步性。(老師) Q4:什麼時候可以知道有沒有通過專利?(俊克) Ans:三年。(老師) Q5:新型與新式樣都有提到形狀,不會重覆嗎?(佳紋) Ans:新型強調的是功能改良,新式樣則注重外表美觀改善。(老師) Q6:可以同時擁有新型及新式樣兩個專利嗎?(揮雄) Ans:可以,但是相對的也要負擔兩份費用。(老師) Q7:同時擁有新型及新式樣的專利,有人侵權時會獲得較多賠償嗎?(雅玲) Ans:通常不會,金額是由雙方自己協調,國家並不會干涉。(老師) Q8:侵權發生時,不是經由法律判賠嗎?(伯岡) Ans:法律途徑只是一種方法,而且需舉證,通常會採取合解的方式。(老師) Q9:專利分類的第二階只有用二位數表示,如何表達128個類別?(俊克) Ans:總數128個,可能是代表八個第一階底下的二階類別總合。(老師) Q10:專利內容愈廣愈好?(翰銓) Ans:對,寫得愈仔細愈狹窄,保護愈少。(書丞) Q11:其它人的產品中,只要有其中一點與專利說明不同就不侵權?(俊克) Ans:對,必須要全部符合任意一點專利請求項的內容才算侵權。(書丞) Q12:即使無法做出實際作品也可以申請專利?(佳紋) Ans:對,申請專利只審查書面資料。(書丞) Q13:專利提供較著作權更多的保護?(老師) Ans:只要作品不是抄襲他人的,都享有著作權。專利權有排他性,雖然沒有抄襲他人作品,但是若已有相同的專利存在,則無法再申請。(老師) Q14:同個專利可能分佈在多個類別中嗎?(俊克) Ans:會,分類是由審查單位決定。(書丞) Q15:什麼是專利公報與公開公報?(翰銓) Ans:專利公報是專利申請核可後所發行的公報,內容只有專利範圍沒有技術特徵。 公開公報則是公開技術特徵的公報,其必須要在申請專利後18個月內公開。(書丞) Q16:會不會有已存在的發明專利,後來他人申請成新式樣類別的情況?(揮雄) Ans:若審查委員一時不察通過後來的新式樣申請,事後還是可以撤銷該專利。(老師) Q17:為什麼數學方法不能申請專利?(俊克) Ans:發明與發現不同,發現萬有引力無法申請專利。但是利用自然原理或數學公式達到特定用途即可申請,如RSA加密法。(老師) 散會: 結束時間:21:30